(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0日。
2.面试地点。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骆驼滩289号)。
3.面试内容。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可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
由同级教育部门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核,对2021年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兰州教育网(http://jyj.lanzhou.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兰州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兰州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公费师范生招聘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信息发布,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在兰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anzhou.gov.cn/)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参加面试人员须遵守甘肃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1)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甘肃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当日审领的防疫健康信息码;
(2)全程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无咳嗽、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
(3)从境外、非低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来甘、返甘考生,提交由省内疾控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签字)。
如因隐瞒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由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公开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55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附件:
1.兰州市部分区属中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表.xls
2.兰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xls
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