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大纲
杭州教师  广州教师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福州教师  南昌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政治资料  地理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师资格证考试 >> 浙江教师资格证 >> 内容

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补报名公告

时间:2012-10-20 12:44:24 点击:

  因2012年上半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发放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和《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较晚,我市原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已经结束。目前尚有部分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期望能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虑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处于改革试点阶段,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同意,给予上述申请人一次补报名机会。现将我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通过申请人员补报事项进行公告,申请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另行公告。
  
  一、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申报补报时间为10月19日-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
  
  二、资格与条件
  
  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其他条件请参阅丽水教育网2012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文件。
  
  三、补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留意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之前网上申报已成功,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确认。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在补报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向申请认定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丽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试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试题 小学教师资格试题 幼儿教师资格试题

真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真题 小学教师资格真题 幼儿教师资格真题

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相关文章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