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申报补报时间为10月19日-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
二、资格与条件
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其他条件请参阅丽水教育网2012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文件。
三、补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留意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之前网上申报已成功,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确认。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在补报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向申请认定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丽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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