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初步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5及以上的需增加笔试环节,比例不达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60分为基本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线及以上人数比例不达1:4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笔试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定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立7人评委小组,评委聘请通过组织程序从异地产生。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自备课题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组织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经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近距离了解。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征求考察人选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体检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考察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
综合考试和考察考核结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聘用手续。引进后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参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聘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真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关注、参与,我们将竭诚提供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引才咨询电话:0350--603771713453044498
监督电话:0350--6022241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
1.定襄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中共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