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望谟县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公司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岗位试教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谟县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薪资待遇
1.园长: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45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50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2.办公室综合岗(保教员、保健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35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40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3.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3500元/月)+绩效+班主任津贴+四险一金。
4.保育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22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5.保安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23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25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6.炊事员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3000元/月以上。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3300元/月以上)+绩效+四险一金。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试教。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望谟县人力资源公司。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725777
附件:
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