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由各县(市)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五)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由各县(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先上岗、后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入职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按计划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按计划返还。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沈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3),并严格按照须知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上交《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1.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2.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3.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二)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48
(三)笔试考务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851639、67851641、67851677
(四)纪律监督电话:
1.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2752
2.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3537
3.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2383
(五)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
1.2020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3.沈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疫情防控事项须知.doc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考试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