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施教育强县战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我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20名,信息技术7名,音乐7名,体育7名,美术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大专、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热心嘉禾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我县农村偏远小学服务6年以上。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8月15日18:00时。(星期天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四楼)。
3.由本人携带二代居(公)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3张和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4.每个科目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减少的计划调剂到报考人员多的科目。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16日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现行小学、初中、高中教材相应科目,以初中内容为主。
3. 8月19 日在县教育局公布成绩。
五、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分科目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主要考查应聘者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内容以现行小学高年级教材相应科目为准,分值为100分,其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课要体现实际操作能力。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2.体检按人社部发[2010]19号和12号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七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3.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待定。体检有关费用据实收取。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时间待定。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嘉禾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嘉禾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公办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嘉禾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教育局6893962;人社局6632617;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 禾 县 教 育 局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