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北湖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教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愿为北湖教育服务。
2、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28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北湖区在职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的岗位、计划和条件
详见《201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7月30日。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北湖区机关办公大楼人社局507室。报名时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公开招聘附件2.doc)1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带2张近期同底彩色1寸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数。报名及考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200元/人。
2、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3日—8月4日,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北湖区机关办公大楼人社局507室。
(二)笔试
时间:8月6日9:00—11:30。笔试内容:①报考小学及初中教师职位的:初中、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相应学科教学内容各占50%(其中高中部分选学内容占20%);②报考幼师职位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三)面试
时间:8月10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①报考小学、初中教师职位的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初中阶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②报考幼师职位的,面试采用五项全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予以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8月12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第一时间在北湖政府网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湖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区廉政办,2220224。
(七)选择应聘岗位
拟聘对象公示合格后,根据此次公开招聘计划,按同类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愿选择应聘单位。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我们将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纪检及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的,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有下列违反招聘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201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附件2: 《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地点:北湖区机关办公楼五楼人社局507室(郴州市南岭大道旁、骆仙西路2号,乘13路、14路、29路公交车可直达。)咨询电话:北湖区人社局:2167127
北湖区教育局:2121072
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