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嘉禾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中、幼儿园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见附件《嘉禾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幼儿园教师计划及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本县在编教师;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30日 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报 名时提供二代居(公)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聘用前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2012年认定但 尚未发证的可经资格审查人员网上查询结果报名,但在聘用前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4张。交报名费3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笔试人员。每个科目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否则按比例核减相关科目的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为8月2日。
(三)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8月3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幼师专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高中、职中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的现行高中、职中教材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8月4日公布。考生于8月5日前可申请查分,查分在保密人员参与、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查分结果于8月7日前向社会公布。
2.面试:在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以现行幼师专业培训机构的教学要求为准;高中、职中教师面试内容以现行高中、职中教材相应科目为准。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学科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小组,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 据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按人社部发 [2010]19号和12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所需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嘉禾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嘉禾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公办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凡违反招聘工作相关纪律的行为,依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735-6628292(考试中心)
县教育局:0735-6893962(人事股)
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735-6622002(办公室)
县教育局:0735-6893976(纪监室)
嘉禾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