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科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⑴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
⑵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分学校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同一学段报一个岗位,与学校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填写纸质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三)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1.学校要组织资格初审、面谈,提出考核名单,并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5确定考核建议人选,符合条件2人及以上报名的岗位,考核建议人选与岗位指标数不低于2:1,招聘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硕士研究生若没被报考学校列入考核建议人选,或没有对口专业报考岗位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参加试课考核。
2.10月24日9:00-15:30现场报名,接收简历、证书、证明,资格初审,面谈(15:30报名截止);15:30-17:30各招聘学校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四)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准入条件,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10月24日晚上通知考核人选参加10月25日的考核。
(五)组织考核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课(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按百分制,准备60分钟,考核时间12分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按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若学校招聘岗位有空缺,在同意服从岗位调剂未被预录的对象中,根据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此批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一)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二)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三)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四)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温州大学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四)平阳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
咨询电话:0577-58102919,58102917。
附件:
1.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