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58年建校,以工科类专业为主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4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校2012年下半年拟招聘专职教师3人及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法律辅导教师1人,德育教研室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医务室医生1人;教学设备管理人员1人(详见附件2012招聘计划表.doc)。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10月12日—2012年10月22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tjflis.com)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10月28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下载、填写《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 性别 应聘岗位”, 如“李丽_女_法律辅导教师”为主题发至邮箱sky0903z@126.com。(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如不注明应聘岗位一律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22-26370131
联系人: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0月31日。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地点为学校人事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或邮箱通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采取答卷方式,主要内容是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0日9:00
地点: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按应聘岗位进行试讲,回答问题方式等。
面试时间: 2012年11月17日—11月22日
地点: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大会议室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学校人事科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复查。考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学校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637013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512161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