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或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
考试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09:3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报名发票(收据)领取准考证;
6.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含加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若招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笔试成绩/1.2+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加分)×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公示。
(四)成绩查询
凡需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查询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分数(不含加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存在本《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四)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人事信息专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贞丰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最低服务期年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贞丰县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将以上不诚信等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须到乡(镇)工作1年(除贞丰县教育局教师职位外)。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因受到各种处分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将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报名、考试等环节考生须提交《2020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考试)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防控措施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并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f.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上网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才服务局)
监督电话:0859-6617945(贞丰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0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考试)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doc
附件4:《2020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5:《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zip
附件6:《2020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