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简章【1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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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呼和浩特市2020年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实施体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116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2020年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及未落实事业编制的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4.报考人员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5.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应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6.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时—9月2日17时。报名地点见《招聘岗位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呼和浩特市2020年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4.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告知考生。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招聘岗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9月5日前进行。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讲课内容按报考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考生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