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等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公告通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组织人事局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汇总后,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向开发区外调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签订事业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相关公告通知。本次招聘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时间确定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
0319-3636685(教育)
0319-3636138(人社)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