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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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冀机编办〔2019〕180号文件的通知》(邢编办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下属中小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邢台市辖区内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专升本)。
3.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4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8日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为:http://www.xtkfq.gov.cn/。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xtkfq.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9:00至9月10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9月4日9:00至9月11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