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毕节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及幼儿园教师简章【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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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大方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大方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及幼儿园教师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及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及幼儿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大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限截至2020年8月27日已在我县相关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或已完成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原地址和新地址都属大方县);
(五)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20届毕业生2020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证件;
(六)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黔人社通〔2020〕100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的规定参加报考;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0年8月2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0年8月27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至2020年8月2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六)截至2020年8月27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截至2020年8月27日仍在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九)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8月27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根据《招聘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2)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报考限大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职位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出具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7:30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总分为100分。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