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
发放时间:2020年9月11日(8:00-18:00)
发放地点: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含加分材料原件)和交款凭证,若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材料不相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负责组织。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2.面试
(1)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人员为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考生。
(3)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6)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聘用程序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3.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112873、15186589876(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2370(办公室)、0859-3118902(人事科)
附件:
1.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2.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及暨加分表.doc
3.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防疫方案.docx
4.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前14天个人情况反馈表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