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和试讲
面试、试讲采取考生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统一试讲题本,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三)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初步人选,在宜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双向选择
按照招聘教师编制备案学校设置岗位及专业数量,组织初选入选考生和设岗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资格复查程序。
(五)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考生本人提供:1.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鉴定意见;2.本人学历(如因疫情原因毕业时间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4.个人人事档案及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由审核小组联合进行资格复查。
(六)体检
资格复查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签署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提供本人签字和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套),招聘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县教体局人事股,县教体局签署意见后,分别返还招聘学校和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毕业院校依据已签署的就业协议办理考生报到证(应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协商确定。)。
(八)递补办法
在双向选择、资格复查、体检、签署就业协议等环节中因各类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经用人单位申请,直招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县人社、编制和教育部门为其办理入编入职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直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聘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9—68825176(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379—68828100(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宜阳县直招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