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洛阳新安县赴洛阳师范学院招录教师公告【26名】
报名时间:5月16日(周四)一天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19年应届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招录办法
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到高校招录,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办法进行。
三、招录原则
1.根据招录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2.按照上级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新安县籍优秀毕业生。
四、招录专业及计划
(一)高中教师1名,分别为:
三高1名,其中日语1名;
(二)初中教师共6名,分别为:
实验初中4名,其中数学2名、物理1名、音乐1名;
西苑学校2名,其中数学1名、生物1名;
(三)小学教师共19名,分别为:
实验小学5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2名、音乐1名;
新城实校7名,其中音乐2名、体育1名、数学3名、语文1名;
西关小学7名,其中体育2名、音乐2名、英语2名、科学1名。
五、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年龄在28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岁);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且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六、招录工作安排
1.招录时间:5月16日(周四)一天;
5月16日上午报名、审查资格、面试,下午试讲、签订就业协议。
报名地点:公共教学楼四号楼(G4)102教室
咨询电话:0379—650866610379—6308790513837985355
七、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持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并后附一份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应含是否师范类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应含专业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证件),1寸彩照1张,如实逐项填写《2019年新安县直接招录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招录小组根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牵头,其余程序由教体局牵头。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毕业时未能按时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应聘者务于当日上午8:30—12:00到指定报名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过期不侯。具体报名地点请随时关注河南师范大学招聘网。
(二)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评委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三)试讲
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1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四)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毕业院校出具考生平时表现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资格复查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于资格复查时一并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由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安县教体局指定安排。
(八)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新安县教体局人事股,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九)录用
确定的录用人员由县人社、编办、教育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时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对不按时提供相关证件者,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十)招录工作按照招聘行程,依据招录计划进行招聘。招录计划完成,招录行程自行终止。
八、有关要求
招录小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体局的指导和县监察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招录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