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准格尔旗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生疫情防控安全和诚信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其它情况。受户籍限制和享受户籍政策加分的应聘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将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项目人员”应聘者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现已超龄的临时代课教师应聘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证明材料;蒙授教师应聘者毕业证中未注明是蒙授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蒙语授课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中师及小教大专应聘者须携带学籍档案,毕业证没有在线验证报告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的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有该院校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报考要求是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学段分学科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后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将取消。调整后或被取消面试的岗位,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中小学、特校教师、职业高中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准备21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中,报考音乐、体育(幼儿教师体育)、美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财会学科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60%。
4.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每位试讲者准备21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7分钟,分值为4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60分,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每一部分占20分。
5.中师及小教大专毕业生考生面试采取专场模拟课堂形式进行,面试科目在复审时由本人确定,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准备21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7分钟。
6.蒙授岗位教师应聘者必须用蒙语面试,无特殊说明的岗位应聘者必须用汉语面试。
7.面试时要对教师的普通话、粉笔字等硬笔书写基本功进行考察。
8.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e.gov.cn/)和“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体检与考察人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本次录用资格。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e.gov.cn/)和“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体检人员必须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旗教体局档案室,审核建档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待遇
此次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准格尔旗正式教师相应的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项目人员”和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格尔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现仍在准格尔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代课满一学年的人员无试用期。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项目人员、临时代课教师及准格尔旗户籍指:
1.“项目人员”:是指在准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鄂尔多斯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服务期满的准旗籍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准旗籍士兵。
2.临时代课教师:是指2018年9月1日以前学校、幼儿园聘任的且至今在岗的临时代课人员。
3.准格尔旗户籍:是指2019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格尔旗户籍。
(三)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2.5分。
2.准格尔旗户籍应聘者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2.5分。
3.截止公告发布日之前在准格尔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的现有在岗临时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0.2分。
4.考生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加分。
(四)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按学段分学科单列计划,此类考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1比例的不执行此政策,并将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相应科目。
(五)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格尔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应达到小学各科录取成绩的算术平均数的60%以上(含),否则招聘指标将核减。
(六)此次所招聘教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全旗统筹分配(详见《准格尔旗2020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岗位表》)。
(七)此次所招聘教师,在准格尔旗教体系统服务期不少于8年,服务期内若有违约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分配到薛家湾镇区以外的教师,基层服务期不少于6年。
(八)所招聘教师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现招聘单位概不负责。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准格尔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等,均与准格尔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十)此次招聘的教师,退休时养老保险未达到缴费年限,所缺补缴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
(十一)疫情防控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我区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2.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以免影响考试。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准格尔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并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6.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应聘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7.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十二)本方案由准格尔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3867512(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准格尔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