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按1:2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报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放宽开考比例最低至1:1。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初定为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采取讲课加黑板板书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加黑板板书80分、结构化面试2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长寿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选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选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考试考核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考试考核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前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之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拟选聘人员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到2020年8月30日前办结调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选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选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选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选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同时,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选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事项
选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和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电话咨询长寿区教委人事科:023-40250762,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信息来源于网络
附件:
1.长寿区2020年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