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
(4)笔试加分规定
①近五年来,区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2分;
②近五年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师德师风标兵提名奖、师德师风表现突出个人(原先进个人),区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的一等奖获得者,市(部)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的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③近五年来,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部)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的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分;
④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包括洪湖镇称沱小学、洪湖镇三合小学、万顺镇太文希望小学、葛兰镇大坝小学、石堰镇义和小学、龙河镇乐温小学、云台镇青云小学、云台镇鲤鱼小学、海棠镇明金希望小学、海棠镇建生小学、海棠镇清泉小学、云集镇飞龙小学、云集镇玛瑙小学、云集镇石塔小学、飞龙九年制学校、黄葛九年制学校、石回九年制学校)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⑤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文件批准,实验一小、晶山小学、桃花小学(原桃花九年制学校)、黄桷湾小学、川维中学的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或借用结束后3年内,若符合城区学校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的报考条件,借出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其报考;借用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可加5分。
以上5项加分,以最高层级加分分值为准,不实行累加。
2.面试
⑴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按1:2比例确定,其中实验一小语文、晶山小学语文岗位按1: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
初定为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
⑶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
⑷面试方式
采取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
⑸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黑板板书2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⑹面试有关事项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当日下午6:00时前在报名处(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前往查询。
㈣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30%+面试成绩×70%,考试考核总成绩结束后次日下午6:00前在面试处公布。
㈤考核
⒈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按照选聘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直接考核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
⒉确定调剂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对象确定后,各选聘学校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同一选聘类别内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调剂时,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应当告知考生调剂的选聘学校及是否服从调剂。若考生放弃调剂资格,则转入下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直到无法调剂为止。
同一选聘类别内调剂结束后若仍有岗位缺额,“城区小学⑴”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城区小学⑵”的相同岗位。反之,则不能。具体调剂办法,与同一选聘类别内的调剂办法相同。
每位调剂考生,只有一次调剂机会。
考生被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或调剂考核对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
⒊考核
根据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规定,区内教育系统内部选调人员,用人单位免于考察。
㈥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s.c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一类学校教师选调到城区三类学校工作,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聘用;相应等级岗位确无空缺的,经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保留原岗位等级,并明确过渡期限、消化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250762(区教委人事科)
023-40892008(区委编办综合科)
023-4066162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科)
附件:
1.长寿区2020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xls
2.长寿区一类、二类和三类学校(单位)目录(2020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