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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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后考证”,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升本的报名人员,如果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则专升本之后就读的本科需为全日制本科方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工作经历或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ygxq.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7月17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地址:十堰市白浪中路88号4楼4010,联系方式0719-8319860)申请退费。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原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拟定7月26日上午9:00--11:00,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划定折算后为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总成绩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