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拟录用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第二器乐,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职位一、职位二、职位三、职位四独立录用。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将发布在鄞州教育网。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2020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中的考察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不能按时取得应聘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公司的及其他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合同。
招录的人员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续签资格。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2)处理。
(五)招录人员定向服务于鄞州区公办幼儿园,具体的工作岗位由我公司统一调派。
(六)相关薪资、福利待遇等可向我公司咨询。
七、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前,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环节均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具体的信息会通过鄞州教育网教师招聘专栏公告,相关信息及事项不再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另行告知,请报考者务必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6250777
附件1泰成人力2020学年鄞州区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泰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