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区小学选调采用积分核算方式,具体如下:
统考学科教师:镇(街道)教师以2018年春期至2019年秋期四学期教学业绩为依据,核算教学业绩积分。因特殊原因,如因请产假或支教等原因,教学业绩不足四学期的,往前依次顺推,算足四学期,四学期中所任教学科与所申报学科不一致者,只计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学科,有几学期则算几学期;积分计算标准见《南溪区2020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统考学科积分办法》(见附件3)。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以2018年春期至2019年秋期四学期在本学科所获得的的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或奖励等业绩为依据,核算教学业绩积分。因特殊原因,如因请产假或支教等原因,教育教学业绩不足四学期的,往前依次顺推,算足四学期,四学期中所任教学科的荣誉、奖励等与所申报学科不一致者,只计算报考学科的荣誉、奖励,有几学期则算几学期。积分计算标准见《南溪区2020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艺体学科积分办法》(见附件4)。
(三)确定选调人选
1.城区幼儿园选调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
2.城区小学选调按积分分学科由高到低分别等额确定选调人选。
3.若最后一名积分出现并列名次的,教龄长的优先,若教龄相同,学历高的优先,教龄、学历相同,职称级别高的优先,教龄、学历、职称相同,采取抽签确定选调人员。
4.岗位选择。城区小学岗位根据不同学科按个人教学业绩积分从高到低选择具体学校。城区幼儿园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最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幼儿园。
(四)公示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南溪区门户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任教学校、任教年级、学科不真实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五)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期满,按编制人事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所有选调教师聘用在二级教师岗位。
四、特别提示
请选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教体局3329815人社局3185363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南溪区2020年城区学校(园)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南溪区2020年城区学校(园)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