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见准考证。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0日18:00,地点设在庄浪县教育局。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根据市上统一安排向社会公示我县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在教师培训中统筹安排,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专项培训,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对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各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取得与任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县教育局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于违反协议和校规校纪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予以公开通报,并根据协议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按规定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同时,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自主择业。
(五)特岗教师档案转至县教育局档案室统一管理。
七、工作措施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
切实做好庄浪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招聘期间突发事件,确保“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庄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庄浪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强化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招聘结束后,及时补充、更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教师服务证书信息统计和特设岗位需求预测工作,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科学动态管理。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是“特岗计划”实施15周年,我县将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资格审核地点:庄浪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933-6621512
附件:庄浪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表
庄浪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