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盐城教师招聘 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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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225名(其中研究生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须在被聘用后的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书的,也可参加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位须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身心健康。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登录方式: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区教育局—2020年教师招聘,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和手机端关注“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0年7月5日9:00-7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0年7月5日9:00-7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0年7月5日-7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7月5日-7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0年7月5日-7月14日12: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届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学历不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岗位)。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岗位)。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1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7月1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招聘研究生岗位的,区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单位将分别在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设立报名工作咨询点,进行宣传。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