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0年7月8日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教学1采取试讲的办法,教材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2和教学3采用试讲(含技能测试)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
2、试讲和面试
试讲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试讲、面试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和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教学1、教学2和教学3岗位试讲成绩为总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在试讲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门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宁波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