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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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乡市教育系统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桐乡市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0年6月2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0年6月22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6月22日至2002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4.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原“985”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拓宽至浙江省户籍。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条件外,其中A类岗位限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B类岗位限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报考,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下列两类情形者视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
3.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A类岗位报名时间:7月2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
B类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时间:7月2日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B类幼儿教师岗位报名时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桐乡市教育局103教室(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3.提交材料要求:
A类岗位所需材料:
(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类岗位所需材料:
(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