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盐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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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进人、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对放宽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录用人员须在录用之后的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实施转岗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对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作户籍、专业限制和教师资格要求。对户籍有要求的,以2020年5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有生源地要求的,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即指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在2020年5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事业单位编制内成员如要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笔试与面试: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笔试的内容主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方向,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水平。学前教育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和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其他岗位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初中社会和中小学科学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别为政史地和理化生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计划数超过10个的(含10个),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1: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海盐教育信息网、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采用上微型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学前教育加试技能测试。
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的要求,面试全部采用技能测试的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及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若笔试分数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卷分数高者排位靠前;若还是相同,则并列人员另行面试。
2.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3.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人员)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