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已参加招聘单位在各大院校网络双选会、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成功报名,并明确通过资格初审的,需要补充完善报名资料(电话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
未到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3.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审核后,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院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违背考试纪律或在面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hngtzy.com.cn/)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56579022(院人事教育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108203(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371-56579023(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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