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1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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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河西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0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具体参见《2020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①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为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应聘小学、幼儿园、保健医、财务岗位:应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2020届毕业生可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非2020届毕业生需在报考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2.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28日;
13.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正在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2020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网上发布。考生从2020年6月17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网:http://jyj.tjhx.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至2020年7月3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至2020年7月4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至2020年7月5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7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022-28013603。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至2020年7月12日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