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招聘公告【86人】全年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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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现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
现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联合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0个、天津市工程中心9个、天津市人文社科基地2个及天津市智库1个,为各类人才交流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不乏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国家优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多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或紧缺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55周岁;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能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人员为2020届毕业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不能如期毕业的;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面向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国家“千人计划”、省部级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计划”等具备入选天津理工学者“百人计划”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设岗位数限制,全年招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招聘,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各学院或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方案及招聘计划。
(二)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习,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等条件下,国家级人才作为导师直接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具体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