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州教师招聘 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教师招聘【1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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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江永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优秀教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06名:普通高中教师16名,职高专业教师8名,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45名,村、完小教师10名,学校财会人员6名。
2.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3.高中(职高)教师,由用人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具体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
6.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有舞弊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和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公告,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报名地点: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综合实训大楼一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条件的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①职高语文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②职高旅游、汽修专业教师:职高对应学科的内容。
③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④小学教师(村、完小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⑤学校财会人员:财会、财务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示后3天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江永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接受复查申请。
(5)对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