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原件,自行登录海勃湾区政务网人才引进公告下载;
(7)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
(8)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生源的考生需提供在乌海就读的学籍证明原件(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盖章)。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原件。
(2)《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申报表》原件,需考生本人在报名表最下面备注一栏签字确认之后在上报;备注:申报表需从报名系统上打印。
(3)学历证明相关材料:
①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因疫情情况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5)报名表中填写的本人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等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如因疫情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由院系出具获得相关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标明姓名、身份证号、何时获得何种荣誉奖励),并加盖公章;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体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7)《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原件,自行登录海勃湾区政务网人才引进公告下载;
(8)乌海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
(9)自治区外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
附件:
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