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州教师招聘 湖北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教师招聘公告【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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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鄂州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招聘专业人才6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原“985”、“211”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音乐、体育、美术、考古等四类文化体育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等七类卫生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含教育部认定的海外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人才。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具有本科学历每人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补贴;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二)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其他待遇按照《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州办发〔2017〕4号)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本科生、加试笔试的研究生)和《报名登记表》。报名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网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ezhou.gov.cn/)。
网上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研究生一般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但招聘计划与研究生报名人数超过1:10(不含1:10)的,加试笔试,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仅供排名用,不计入考生成绩。未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费,在面试前原路退回。加试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研究生报名后请关注相关公告,及时参加笔试。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6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日9:00—6月8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9日9:00—6月11日17:00(缴费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0日9:30。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与鄂州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1—3358426)。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招聘计划与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
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费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笔试考试费50元。加试笔试的研究生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2.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本科生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根据招聘计划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若入围人选最后两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加试笔试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