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教
试教主要考察课堂教学的综合能力,内容为完整的一堂课或某一教学片断,试教采取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试教时间初定于6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五)签约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如遇试教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入围签约。完成签约后,如因毁约放弃等原因导致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二次补招
经上述报名、初试、试教后,若因各种原因招聘学校尚未完成的招聘指标会不定期在宁波人才网及鄞州教育网相关专栏进行公告,第一次公布时间暂定为6月中旬左右。首轮应聘未成功的人员也可进行二次的报名、审核、初试、试教。二次补招的时间全区不再统一,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报名情况自行决定,一个岗位若有三名及以上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后续测试环节,至招聘数额满为止。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二轮补招结束后由我公司统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2020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中的考察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九)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不能按时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公司的及其他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合同。
招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续签资格。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凭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等同于历届生,需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处理。
(七)相关薪资、福利待遇等可向我公司咨询。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8318539、86967199。
宁波百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学年鄞州区教师招聘公告附件1-3.doc
宁波百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