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福州学校(暂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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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学校(暂名)为福州市政府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合作筹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公办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位于福州市三江口片区,占地约337亩,其中体育绿化用地135亩。
学校依托清华附中优质的教育资源,秉承和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校训,以“德修于行,行胜于言”为校风,以培养具有科学精神、法治意识、人文情怀的杰出人才为培养目标;创建“爱学、善思、明理、笃行”的学校氛围,助学生成长成才,助教师修己树人。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为了每一个学生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办学思想,为福州人民提供优质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致力于福州基础教育的全面、高质量发展。
学校拟定于2020年9月开学。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教师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的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招聘中小学教职工49人,其中初中18人、高中21人、小学8人、医务1人、财务1人。具体如下:
注:2021年上岗的教师在上岗前的培训学习可等同为试用期工作,详见下文“福利和待遇”部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教师岗的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生,专业对口。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暂时不要求,允许在录用一年内提供,否则予以解聘。
(4)需年满18周岁,本科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2020年毕业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视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应聘教师岗的在职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本科学历应聘者,要求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含)以上学历应聘者,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暂时不要求,允许在录用一年内提供,否则予以解聘。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及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3.教辅人员岗位要求
医务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专业对口,相应资格证暂时不要求,允许在录用一年内提供,否则予以解聘。
财务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二、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组织选拔人员的业务考核,选拔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福州教育局,办理后续体检、入职等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前,登陆清华附中网站(www.qhfz.edu.cn)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福州地区招聘”进行在线填写简历,申请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2)请在备注里填写个人微信号。
(3)线上报名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请提交前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并保证填写信息真实。
(4)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通报其所在学校(单位)。
1.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了简历筛选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
2.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打包,随时备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成绩单、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福州市(含各县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函。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