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上笔试及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将参加线上笔试及面试。由于疫情原因,采取线上笔试及面试模式。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通知应聘者笔试及面试内容,请收到通知的应聘者按要求准备,在此期间请确保手机及网络畅通。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四)线上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对象:心理测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人员。
2.心理测试形式:采用线上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工作人员将包括用户名、密码等具体信息告知待测人员,待测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上线完成测试。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综合考察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情况。综合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40%、60%权重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心理测试作为参考。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及排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及时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排名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六)体检、公示、录用及后续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福州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福州市教育局报福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三、福利和待遇
以下节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1-3。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申请以下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1)申请入住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
(2)经认定属于福州市紧缺急需专业的:
①申购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
②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
2.落户支持方面
(1)入住在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2)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
3.子女就学方面
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4.人才配套补助
(1)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试用期满合格后分5年等额发放。另有5万元专项奖励金。
(2)在职称评聘上开设“绿色通道”,不受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限制,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可确认并聘任为一级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工作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高级教师职称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高级教师。
(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申请以下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经认定属于福州市紧缺急需专业的:
①申购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
②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
2.落户支持方面
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
3.人才配套补助
(1)对属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括教育部等单位下发教研函〔2017〕2号文件附件内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人员)、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后,每人发放3万元奖励金,同时在六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每人每年发给2万元人才配套补助。
(2)对其他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后每人一次性发给1万元人才配套补助。
(三)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1.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发放奖励金3万元奖励。
2.在六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每人每年发给2万元人才配套补助。
(四)享受优质培训资源
1.新任教师培训
清华附中关注新教师专业发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课程素材,具备良好的研究底蕴,在新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设计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本年度录用的各学科教师,将参加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一体化学校的新任教师培训,提升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知识技能、文化底蕴。
2.储备教师跟岗培训
2021年上岗的教师为储备教师,将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赴清华附中本部,以跟岗培训形式接受培训。通过实践性教师培训的方式,帮助教师改进实际工作。储备教师在正式入编后参加清华附中组织的系统培训及跟岗学习可等同为试用期工作,经试用期12个月考核合格后,参加初级教师职务评审。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负责业务考核,咨询电话:(010)62789556,19110331203。
2.关于教师待遇及其他事宜,请致电福州教育局,咨询电话:(0591)83376761。
附件2: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的通知(榕教综〔2018〕46号).doc
附件3: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榕教综〔2019〕256号).doc
福州学校(暂名)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