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建德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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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7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
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
(三)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中职(职业学校、工业技术学校)、初中教师职位和小学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报考教师职位的,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职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3)报考中职教师职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职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2020年5月29日下午16时。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暂不作初审。初审时以考生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6月3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16时。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6月4日9时—6月5日16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下载具体时间详见补充公告(请务必动态关注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
三、考试
(一)工业技校、小学(小学文科教师、小学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除外)、学前教育教师职位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职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普高、初中、小学的文科教师、小学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与本公告第四项资格复审提供材料相同。面试包括相应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方式为:1.报名人数超过职位数1:3比例的,进行两轮面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第一轮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员。第二轮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第二轮面试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2.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数1:3比例的,直接进行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