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1.入选者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何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南宁师范大学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