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招聘 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22人】
报名时间为5月9日-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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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山东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优青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44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杰青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6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现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7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数量和影响力居省属高校前茅。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9个学科进入前70%,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为B+,为省属工科高校唯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2人(均为辅导员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初级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8:00—5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0日8:00-5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qust.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参加笔试当天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5)应聘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有主要学生骨干任职经历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骨干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须提供《任职主要学生骨干证明》(附件4),院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证书的上传就业推荐表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