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须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扫描件。
准考证打印、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初级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保障措施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初级岗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7978
中级岗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