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应在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由聘用单位负责审核、认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共可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省部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金牌教练、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及优秀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45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正式聘用人员学校可提供公有过渡住房。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一中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375(郴州市教育局)
0735-2897652(郴州市第一中学)
八、咨询电话
报考咨询:
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0735-2882028、19973516886(江老师)
政策咨询:
郴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375、2850155
附件:
附件1: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师计划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7: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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