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教师招聘 湖北地质局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15人】报名截至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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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23家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7.本科学历考生招聘的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27所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考生和省地质局所属地质职工医院医学类专业的招聘不受上述学校范围限制;
8.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受理。网上报名联系方式、单位地点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有关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和岗位设置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反馈审核意见。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按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如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单位报省地质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面试。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可采取笔试、面试、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及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