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江山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24人】5月15日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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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关于下达市教育局2020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学段 |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数 |
备注 |
1 |
高中 |
数学 |
1 |
|
2 |
初中 |
社政 |
3 |
持有政治、历史、地理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 |
3 |
中小学 |
语文 |
10 |
|
4 |
中小学 |
数学 |
6 |
|
5 |
中小学 |
科学 |
2 |
持有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 |
6 |
中小学 |
音乐 |
1 |
须技能测试 |
7 |
中小学 |
美术 |
1 |
须技能测试 |
合计 |
24 |
如提前批次拟录取对象中,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缺额数从提前批次相应招聘学科中按照招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法替补的,可在统考批中递补。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报考者须是江山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或于2020年5月17日(含)前取得江山市常住户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原国家“985”“211”高校、“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5)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6)报考者的配偶在江山市从事工作(须提供配偶在江山市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者须先网上预报名,登陆网址:https://dd.jsform.com/f/5ea6cc6754bc48538571525b或扫描(长按识别)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18时整。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现场审核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现场确认时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
1.组织笔试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各招聘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学科,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数。
2.技能测试
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确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依据笔试成绩(30%)与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其他学科考生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四)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中小学音乐、美术等两门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岗位的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报考其他学科的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