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笔试分为教师岗位、管理岗位两类进行,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①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德育与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名单确定: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名单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资格复核: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证明,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内容:面试分为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进行,具体面试形式内容如下:
①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说课、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考试综合成绩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5分(含)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李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赵老师)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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