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高新区2020年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招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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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新区公办学校、学前教育事业高起点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公办小学校长2名、副校长3名、公办高中副校长2名和公办幼儿园园长6名、副园长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公办小学校长2名,副校长3名;公办高中副校长2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校 |
学校地址 |
1 |
小学校长 |
1 |
西安高新第十八小学 |
天谷一路以南、云水一路以东、天谷二路以北 |
2 |
1 |
西安高新第十九小学 |
云水四路以东、天谷二路以南、云水三路以西 | |
3 |
小学副校长 |
1 |
西安高新第十三小学 |
科技二路以南、鱼化一路以西 |
4 |
1 |
西安高新第二十七小学 |
东西三号路以北、滨河路以南、西太路以东地块内 | |
5 |
1 |
西安高新第三十小学 |
草堂街办西太路以南、泰和社区以东 | |
6 |
高中副校长 |
1 |
西安高新第四完全中学 |
科技五路以南、经十三路以东 |
7 |
高中副校长 |
1 |
西安高新区第五高级中学 |
集贤产业园集贤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 |
人数合计 |
7 |
(二)公办幼儿园园长6名,副园长5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校 |
学校地址 |
1 |
园长 |
1 |
西安高新区第十幼儿园 |
上林苑二路以东、定昆池二路以南、定昆池三路以北,创汇社区D区 |
2 |
1 |
西安高新区第十三幼儿园 |
经五路以东、丈八北路以西、科技五路以南、科技六路以北 | |
3 |
1 |
西安高新区第十四幼儿园 |
科技七路以北、科技六路以南 | |
4 |
1 |
西安高新区第十五幼儿园 |
西三环以西、天谷五路以北,云水一路以东,苏宁雲著项目内 | |
5 |
1 |
西安高新区第十七幼儿园 |
西太路以东、韦斗路以南天琴湾小区内 | |
6 |
1 |
长里村幼儿园 (暂定名) |
丈八六路长里村内 | |
7 |
副园长 |
1 |
西安高新区第十九幼儿园 |
秦岭东八路北50米,草堂街办泰和社区 |
8 |
1 |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幼儿园 |
西太路以东、规划南北一号路以西 | |
9 |
1 |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一幼儿园 |
纬二十六路以南、西太路以东 | |
10 |
1 |
双水磨幼儿园 |
丈八北路以东,科技六路以南 | |
11 |
1 |
集贤殿镇幼儿园 |
周至县赵九路 | |
人数合计 |
11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二)资格条件
1.应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岗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应聘高级中学副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应聘校长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副校长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区(县)名师、名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4)应聘校长岗位,应任校长或任副校长2年以上,应聘副校长岗位,应任副校长或任学校中层正职3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应聘园长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副园长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省市优质示范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幼儿园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4)应聘园长岗位,应任园长或任副园长2年以上;应聘副园长岗位,应任副园长或任幼儿园中层3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njob.gov.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丝路人才网(www.xaslrc.com)等平台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16:00至2020年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23日16:00至2020年4月30日18:00。
2.报名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例如“校长+张三+13800000000”)材料发送至邮箱yzhro_05@163.com。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材料:
(1)登陆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4DMEvvpmePjLAUPE08aaQ
提取码:sdi2(或公告尾页扫描小程序二维码),下载《西安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报名登记表》或《西安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证书原件电子版;
(5)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名师、名校长、优秀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证书原件电子版;
(6)现任职务任命(聘任)文件或聘书、合同及等相关资料原件电子版;
(7)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离职证明原件电子版。
4.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6日9:00-18:00。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获得荣誉须提供证书或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
(6)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或业绩的相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合同、业绩成果、离职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7)现任职务任命(聘任)文件或聘书、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8)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9)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格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查看面试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查看体检、考察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自愿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按照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3.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执行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薪酬标准。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人才类别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29-627126221868187317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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