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4.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报考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56564845@.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x岗位姓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由中共舟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35分钟,包括考生说课时间2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说课试题资格复审后考前二天告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10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浙江省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在招聘计划数5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由中共舟山市委党校和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舟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舟山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660255,监督电话:0580-2660010(单位纪检)。
中共舟山市委党校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