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物理教师招聘考试资料:教材教法讲义(2)
二、我国物理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中学物理教材改革概况
建国后的五十多年中,国家教育部对物理教学大纲进行了多次修订,而不同版本的物理教材更在百种以上。这些不同时期的大纲、教材都打上了历史的烙印,也凝聚着大批教育工作者、物理学研究者的心血,是中国教育的一笔宝贵财富。在这次课程改革中,我们应该很好地继承和超越我国已有的基础物理教育体系,以便能接受社会发展、物理学科发展以及个人发展对基础物理教育提出的挑战。
我国中学物理教材的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介绍如下。
1、学习苏联阶段(1949年-1957年)
解放初期,中学课程主要是对旧课本的精简。1950年教育部印发了《物理精简纲要(草案)》,要求理化教材应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结合起来,删除重叠和陈腐内容:酌减初高中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内容,充实新的科学成就。1950年开始,教育部编订《中学物理课程标准(草案)》。195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初中物理学》(上、下册); 1952年,出版了《高中物理学》(第一册)。这套教材是以苏联的课本为蓝本编译的。
1952年,在当时苏联物理大纲的基础上,教育部颁布了第一个《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该大纲第一次明确按照力、热、电、光、原子的体系安排物理教学内容,突出了物理教学的学科体系,同时确定了我国初、高中物理教学内容“呈螺旋式上升”的格局。根据该大纲编写的教材是以苏联的教科书为蓝本,内容和体系不变,只对其中不适合国情的部分做了适当修改。
1956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修订草案)》。该大纲继承了1952年大纲中原有的知识体系,重视基础、突出实验、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劳动品质等,第一次提出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按照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参考苏联的新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第二套全国通用的物理教科书,同时出版了教师用教学参考书。
2、教育革命阶段(1958年-1965年)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事业权限下放的规定》,提出“各地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对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也可自编教材”。于是,各地大兴自编教材之风,教材建设局面混乱,质量下降。
1963年,教育部总结了1958年以来教学改革的经验教训,颁布了新的《教学计划(草案)》,并制订发布了与之相适应的《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在强调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这些知识在工农业生产上的应用,首次提出要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和物理计算能力。该大纲在强调学科基础知识的同时,还强调了基本技能,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双基”论。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这个大纲在1963年出版了一套十二年制的教材。这套教材已完全摆脱了机械学习苏联的影响,并且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3、文化大革命阶段(1966年-1976年)
文革十年中,全国没有统一的中学教学计划,全国通用教材停止使用,各地自编教材多数把物理知识纳入“工业基础知识”之中,或者保留物理学名称却把“三机一泵”作为主要教学内容,片面讲述生产技术知识,造成教学质量的严重下降。
4、拨乱反正阶段(1977年-1985年)
文革结束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邓小平同志于1977年7月提出编写全国统用中小学教材的建议。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这部大纲是根据中学物理学科特点、总结了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并注意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教学目的中突出了物理教学要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首次强调对学能力的培养。通过实践发现,这部大纲规定的学习份量偏重,要求偏高。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这个教学大纲编写的中学物理教材,于1978年到1981年陆续出版。这套中学物理教材分初中、高中各两册。1985年对该大纲的初中部分进行调整,下达了《调整初中物理教学要求的意见》,该调整意见是从实际出发,按初中教育的特点、规律而提出的,删去了某些偏难、次要的内容,降低了某些内容的要求,使多数学生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教学要求。
5、普及义务教育阶段(1986年--2000年)
1986年4月,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目的任务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2001年元旦,江泽民同志宣布,我国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8年12月,国家教委颁布了《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该大纲体现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思想;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系。在教学内容上,该大纲保持了原有的物理学科知识体系,删除了一些学生接受较难的内容。该大纲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新的初中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前的一份过渡性教学大纲,是当时修编教材,教育质量评估、考试的依据。
1988年国家教委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初审稿)》,该大纲强调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愿望;强调联系实际;强调对能力的培养;强调关注非智力因素。1990年国家教委配合普通高中的“两次改革”--“实施会考制度”和“高中实施必修课加选修课”颁发了《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修订本)》。为了减轻负担,对初中物理教学要求提出修订意见,供教学参考,并对部分原要求较高的教学内容作了降低要求和限制性说明。1992年6月,国家教委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试用)》,将初中物理教学摆到了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服务的高度。大纲关注学生认知规律,淡化力、光、热、电体系,注重构建“先现象而后规律,先具体后抽象、先宏观后微观、先部份后整体”基本体系,以期综合培养学生素质。大纲将学生对初中物理的认识划分为“知道”、“理解”、“掌握”三个层次,而对实验技能提出用“会”来要求。该大纲强调知识的应用;强调对学生能力培养;强调关注非智力因素;强调思想品德教育。
义务教育教材提倡一纲多本,以适应我国幅员辽阔、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从1988年开始,国家教委组织编写义务教育大纲下的不同风格的多种教材。1993年,义务教育教材正式供全国选用。
这次经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一纲多本义务教育教材共7套,即:人民教育出版社与中国教育学会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会合作编写的供六·三学制和五·四学制使用的初中物理教材,本教材面向全国大多数地区,适用于一般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中学教育研究中心编写的供五·四学制使用的初中物理教材,本教材亦适用于全国大多数地区使用;华东地区版本教材(上海科技出版社);华南地区版本教材(华南师大);西南地区版本教材(西南师大);《物理通报》杂志社版本教材;上海版本教材(上海科技)。
这次初中物理教材改革,规模较大,影响较深。以上7套教材,一些地区仍在使用中。即使2005年全国推广使用新课程标准下的教材后,这些教材对广大中学物理教师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此,对这7套教材的主要特点分析如下。
(1)从教材的结构体系看
传统的初中物理教材体系基本上以物质运动形态从低级到高级排列,即以“力、热、电、光、原”的秩序排列,这个体系对初中学生来说最大的缺陷是:要让学生一次性完整学完其中的某一部分(如力学)难度较大,不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心理准备,导致学生学习上的困难。这7套初中物理教材都想方设法改变这个缺陷,以更好地适应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心理过程。从这7套教材来看,虽各有千秋,但粗作划分大体为两个类型。其中一类采用“现象--规律--能量”的板块结构,即先现象后本质,先宏观后微观的排列,为此,将力学分为三个阶段,热、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教学,这样减少了教材的坡度和难度,学生易于接受,也比较符合学生的心理。另一类型为了提高初中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和接受能力,在原来传统体系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如将生活气息浓、要求又不很高、学生易于接受的内容提前讲授,这样起步低、阶梯小,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入门”,所以先安排讲授光现象或热、电现象,然后再完整地讲授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