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和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2.综合素质评估方式:A类职位采取专业技能或实操技能测试形式;B类职位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
3.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在现场向考生发放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通知单。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评估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按网站通知。
2.资格审核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他人代替审核。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资格。
4.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经审核合格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按网站通知为准。
2.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场室安排在网站公布和现场张贴。
3.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间10分钟。
4.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复审和考察
考试各环节结束后,按比例合并考生的总成绩,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总成绩排前。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以及计划生育证明。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均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八、递补
合并总成绩后,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人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人数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公布(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本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
(二)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网站公告。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四)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结束后,完成考试环节的考生可入选我区临聘教师候选库(先在本次招聘报名系统填写入库意愿并在报名表上显示)。我区临聘教师空缺岗位时,在临聘教师候选库中根据报名表填报的志愿按方案选聘(选聘细则方案另行公布),工资按我区临聘教师工资福利执行。
(五)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37177、82662915、82630011(工作日上班时间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
监督电话:020-82630077、020-82752102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